2025年7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泰康人寿晋城中支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凤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晋城支发〔2025〕11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凤城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凤城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晋城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盛康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评分*
评论内容*
你的昵称*
你的邮箱*